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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区宁山路小学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 | 来源: 点击数:3597次 更新时间:2017-3-23 15:07:03 |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精神,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
一、公示的主要内容:课程表,作息时间表,作业量控制办法,课外文体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安排表。
二、学校教务处在每周行事板上设立教学活动公示栏、在学校网站的新闻公开栏中向社会、家长公布本学期教学活动安排。
三、教务处负责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工作,做到公示栏放置的位置要明显、醒目,字迹要端正、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应及时进行更换、维修或刷新。
四、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教导处需及时更新公示的相关内容,并将调整方案及原因提前公示。
五、校长对公示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
六、监督方式:
电话:024-6223245 教务处:电话:024-62232449 |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 上一篇:皇姑区宁山路小学教学开放周活动方案 下一篇:【至远•至瑞】教育引导 精细管理 防微杜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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