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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要求
来源: 点击数:4067次 更新时间:2014-9-1 9:21:11

1、牢固树立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制意识、现代化意识,认真学习和努力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与教师的师德教育相结合,与学生的素质教育相结合,与学校的文明建设相结合。

2、建立健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有校级领导任组长,分管语言文字工作;有业务精、责任心强的教师任副组长,负责活动指导;有深入到教师和好的工作网络,开展活动。

3、建设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校园环境,校牌和校内环境用字都应合乎规范,校内要设立固定的宣传标语和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宣传专栏。

4、学校每学期要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积极组织推普宣传周活动,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的宣传、辅导、展示、评比等活动。

5、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总结,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师考评和学生的评优活动之中,及时表扬先进。

6、要建立语言文字工作档案,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皇姑区宁山路小学

 201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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